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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会昌县恒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会昌县恒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25 浏览次数:3089次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7日至12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发展集团党总支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1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发展集团党总支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发展集团党总支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态度鲜明讲政治,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集团公司副科级以上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部室及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集团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集团公司办公室的副总经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及督促指导工作。三是定期调度推进。党总支书记定期调度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子公司)及整改时限,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每件事项都整改到位。

(二)发展集团党总支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集团党总支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巡察反馈问题认领和整改,推动发展集团各项工作初显成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完善了集团及9个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修订完善了“三会一层”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等46项制度。二是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更加团结和谐。新的党总支书记到任后,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政治家访,调整好了班子成员与各部室相关人员的心态,浓厚了干事创业的氛围,旅投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一次性引进500人的旅游团来会昌旅游,德欣公司接管运营文化艺术中心,民爆公司拓展了公物仓业务,昌兴酒店已承接经营两家食堂。三是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如,2019年开工以来未完工的两所一队项目、红九军团项目、林岗三路项目等如今破除施工建设阻力,正加速推进。

(三)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4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4类13个方面42个主要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整改完成率为97.62%,基本完成整改1个。内部问责9人,退缴违规资金304056.46元。此外,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8个,已完成整改8个,整改完成率为100%;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的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整改完成率为100%;综合整改完成率为98.21%。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已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共41个)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组织专题学习。二是建立完善集团理论学习制度,将“第一议题”纳入党总支会、“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的必学内容,并常态化抓好落实。三是制定了党总支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和事项,按规则议事。

(2)关于“学习领会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三个有利于”“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集团改革发展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推动集团各项工作。

(3)关于“意识形态、统战、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统战、保密工作责任制,集团及各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保密、统战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对2020年以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年度述职报告开展自查并整改到位。三是坚持每年12月底向国资党委汇报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四是集团及子公司于年初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月15日前后各子公司前往结对共建网格开展“学雷锋”活动、3月22日前往独好园开展“红色教育”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并融入“三会一课”、结对社区志愿服务中。五是完善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集团及各子公司公众号、网站外宣内容审核把关,同时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六是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各党支部开展了党员干部信教问题排查。七是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涉密人员管理,增强保密意识。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做到涉密载体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等全过程保密管理。

(4)关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2月28日,组织干职工深入学习《会昌县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合理优化布局,提升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增强国有企业效益和自主发展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先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作为前置条件,再依程序提报相关会议具体决策,坚决杜绝党总支会与董事长办公会套开的现象。

(5)关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作为前置条件,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会上实行末位表态程序,健全议事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根据集团公司章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定党总支、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权责清单明细,并严格执行。三是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及权责清单,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向下级子公司下放绩效考核权限及经营决策权。四是集团监事会对集团及各子公司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进行专项检查,督促集团及各子公司制定完善相关企业制度。

(6)关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已制定《会昌县恒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闲置资产进行挂网招租和张贴公告,近期已出租2处;二是已组织《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专题学习,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减少违规操作可能性。三是对集团所有资产进行摸排,对长期拖欠的租户发律师函,收回拖欠资金13.327万元,剩余租金正加快催缴。

(7)关于“缺乏市场核心竞争力。”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河道采砂业务方面:正源公司参与《会昌县2024-2025年度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并取得2024年河道采砂证,稳步推进珠兰采区河道采砂经营管理工作,目前已实现销售收入278万元。二是城区河段清淤疏浚业务:按县委常委会精神,正源公司已完成城区河段清疏浚工程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按市水利局工作要求进行整改,重新编制报批各项方案、报告,待上级政策允许时开展施工。三是机制砂业务:会昌县建筑垃圾处置项目(机制砂生产线)厂房暂未完成验收,正源公司无法开展试生产。四是石角坝中型矿山探转采工作:正源公司在加速推进瓷土矿探转采进度,已完成探矿权延续手续,已编制完成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市级评审,目前正在编制二合一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待方案编制过审后向市局申办采矿许可证。

(8)关于“绩效考核引导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岗位职责,优化绩效考核流程,结合实际调整工作任务清单内容。二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差异化考核等次,提高员工积极性。三是根据各子公司共性、个性考核目标,由集团公司共同审核把关,指导子公司制定相对统一、合理、可行的薪酬制度方案。

(9)关于“未建立规范人事招聘体系。”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认真学习《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公开招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人事招聘体系和流程。二是重新完善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三定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和招聘要求,把好人才入口关,严格按照用人需求招贤纳士,确保人岗匹配。三是对集团及子公司人事档案进行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未建立一人一档的,补建档案,对新入职员工严格执行一人一档。

(10)关于“企业文化建设不重视,干职工缺乏归属感。”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加强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围绕“初心、愿景、核心价值观”三要件,经多轮征询意见,已制定企业文化核心要素:初心是“永远热爱党,永远跟党走,建功新时代”;愿景是“空谈误企,实干兴企,积小胜为大胜”;核心价值观是“争发展,抢业务,做业绩,保安全,讲规矩,守底线”。

(11)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慢。”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3月15日,召开集团超工期项目专题研讨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超工期的33个项目逐一梳理分析,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助推项目早日完工。二是3月22日,集团工程管理部、德欣公司、鑫昌公司、旅投公司等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重要论述,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以“三新一高”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三是截至当前,33个超期项目已竣工27个,剩余6个项目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其中,红军长征遗迹展示提升及环境整治项目目前已基本完工;会昌县公安局拘留所、看守所建设项目自3月底复工以来,已完成主体结构验收,预计9月底将全面完工。

(12)关于“落实融资任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4月12日,成立发展集团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各部门及子公司融资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组织学习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等相关政策。三是对照2024年度融资工作任务目标,制定了2024年市场化融资项目清单,并明确责任领导、具体工作责任人。四是将2024年融资工作纳入考核任务清单。五是集团领导带队主动走访各金融机构,采取发行企业债、EOD、BOT等多种合作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目前会昌县垃圾处理升级改造项目正在采取BOT模式融资。

(13)关于“主动作为挖掘潜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正源公司:一是已按程序退出两家无收益涉矿项目,锦源公司25%股份(花岗岩项目)正在走出让程序,受让方已拍下25%股权;玄武岩项目法院已判决,正在执行。二是加速推进瓷土矿探转采进度,预计2024年10月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

旅投公司:一是积极开展文旅宣传活动。截至目前旅投公司举办了4场文旅宣传活动。即:“万人祈福庆元旦”“2024会昌汉仙岩新春美食娱乐嘉年华”“齐乐龙龙·闹元宵”“三八国际妇女节相关主题活动”。二是加强了景区宣传推广工作。走访了闽粤赣等重点区域旅行社,开展会昌旅游线路推荐和业务洽谈,加大自媒体宣传力度,2024年共发布抖音178条, 公众号201篇,视频号179条,共开直播94场。调整了自媒体网络销售平台门票价格政策,平台第一季度销售额达35万元,占去年全年自媒体平台总额的66%。三是做好景区联动工作。针对全县各景点资源特色,制定了各景点之间的多日游、组织游线路串联,积极前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旅游局对接引客入县工作,成功引进崇义城关小学500名学生前往会昌开展两日研学活动。

德欣公司:一是对县文化艺术中心公共文化区进行商业策划运营,把该项目打造成文化艺术培训和群众文化艺术普及基地,集书画展览、图书售卖阅览、科普、音乐舞蹈口才主持培训、文艺沙龙于一体的群众文化艺术中心。二是继续抓好教育类资源业务的同时,努力向教育类资源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维修等业务拓展。三是对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节能(用水用电节能托管)业务进行论证,目前,已有序承接县行政中心等单位的节能业务。四是主动开拓市场,如目前对赣优办公大楼改造装修、民爆公司炸药仓库、会昌中学多功能报告厅(阶梯教室)升级改造、公安局停车坪新建、白鹅中心小学道路沥青路面改造等项目实施,扩宽业务范围,增加营收。

林投公司:一是场外造林及油茶种植方面,场外造林签约2户,面积共计2592.9亩(其中2084.9亩的租赁期为33年、508亩的租赁期为29年),按合同约定已支付林地租金的80%计250.6万元。二是林业碳汇开发方面, 在国有林地内新设立监测样地5个,定期开展森林监测,购置样地监测设备。

(14)关于“负债规模大,负债率偏高。”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融资化债相关规定,集团融资项目均按程序及时上报县国资委或县人民政府审批。二是集团子公司恒达投资公司已通过股东增资方式降低企业负债率。三是集团与各金融机构沟通,采取展期、借新还旧、置换、盘活经营权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逐步消化往来款形成的负债。截至9月,完成盘活经营权项目1个;正在对接债务置换融资项目3个、资产盘活项目1个、展期项目1个。

(15)关于“对外借款(担保)存在损失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4月8日,成立集团及子公司债权清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在3月25日第5次党总支会议、4月3日第6次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清收事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积极对接律师及县、市人民法院跟进追讨外借资金,自巡察整改以来,收回外借资金166.21万元。四是组织集团财务人员学习《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行为。

(16)关于“投资风控体系缺乏。”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制定《会昌县发展集团风险内控合规管理制度》。二是成立集团内审部,发挥内审部日常监督作用,加强对项目投资的审核把关。三是集团监事会与内审部加大对参股企业的监管力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所有参股企业进行财务专项检查,已完成对独好文化公司、恒峰交通公司、律回生物公司等参股企业的专项检查。四是压实项目投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加强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有效降低项目投资风险。五是旅投公司加大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制定旅投公司外借款追讨工作方案,成立债务清收工作小组,派驻专业会计人员入驻汉仙温泉项目,参与项目公司财务经营支出工作;积极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汉仙温泉项目的债务情况、资产情况和非吸案件处理情况,通过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途径,积极追讨欠款。

(17)关于“安全生产意识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树牢安全生产意识,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原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压实各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督查检查整改台账,对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限时跟踪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建立“回头看”机制,避免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

(1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而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采购法》《会昌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及集团财务管理、“三重一大”等制度,成立由内审部、财务管理部、组织人事部等组成的专门队伍,加大对资金使用、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三是于4月份全面梳理了集团及子公司各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四是集团监事会每季度对规章制度、招标采购、市场化业务、工程建设等四个领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19)关于“干职工教育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干职工教育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拒绝酒驾承诺书》,于3月22日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对13名在外投资入股人员进行全面清查,下发督办单,督促其个人将自查自纠报告、个人企业注销情况报告、承诺书交集团公司。三是对今后发生涉嫌赌博、寻衅滋事、酒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员工,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上报处理。

(20)关于“集团领导以上率下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邀请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进一步加强集团对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指导。二是下发《关于督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函》,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三是制定《会昌县发展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试行)》《会昌县发展集团监事会审核子公司“三重一大”会议议题及列席会议制度》,坚持监事列席集团及子公司党组织会、董事会、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定期召开一次全体监事会议听取监事履职情况汇报,将监事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21)关于“文风会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2月1日下午,集团组织召开2024年春节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并通报近期典型案例,促使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强担当,加强干部职工对“四风”危害性的认识。二是建立收发文登记台账,理清目录清单,并建立相关责任领导审核制度。三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按照会议议程内容真实记录。四是2023年度领导班子年终述职等材料均体现实事求是的事例。

(22)关于“考评考核措施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按照县级对发展集团相关考核指标,加强调研,结合子公司工作实际,制定了差异化的发展集团(含下属子公司)考核任务指标和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制定了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科级和股级干部考核管理。

(23)关于“违规接待,过‘紧日子’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2月28日发展集团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集团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二是3月8日党总支会议上,对旅投公司、恒耀物业违规接待行为的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24)关于“车辆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月28日,发展集团印发《会昌县恒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车辆使用、停放、加油、保养等进行详细明确,并组织全体干职工开展学习,指导各部室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切实加强公车及租用车辆管理。

(25)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自2月底开始,开展工程项目施工违规行为自查自纠,追究鑫昌公司相关采购人员责任。二是3月12日,集团公司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开展工程项目施工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3月21日,鑫昌公司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对16个超期未结算审核项目逐一梳理分析,结合实际,对结算送审工作进行了部署。三是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出现类似情况将视问题严重程度扣除项目负责人当月绩效考核分值,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加大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管理力度,提升监管效能。

(26)关于“工程、货物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3月21日,组织各项目及采购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采购法规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二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后续将加强采购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明确采购责任并纳入考核,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采购活动,杜绝采购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根据国资党委印发的《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施工企业项目分包、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鑫昌公司修改完善了《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7)关于“存在违法发包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3月12日,集团公司召开了工程项目推进会,对工程项目施工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和管理人员考核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对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不严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绩效考核部分分值;二是会议上确定了签订合同审签的流程,在单位筛选及合同签订两个环节前增加资质审查程序,切实加强资质把关审核。

(28)关于“纪法意识差,对围标串标行为隐瞒不报。”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集团及各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活动进行严格把关,发现投标企业涉嫌串标行为立即制止,同时建立供应商“黑白名录库”,对涉嫌串标企业进行惩戒,在6个月内排除参与鑫昌公司采购活动。二是2024年3月21日,鑫昌公司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切实增强了采购管理人员的纪法意识。三是根据国资党委印发的《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施工企业项目分包、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鑫昌公司修改完善了《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9)关于“不按规定计费,影响营商环境。”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3月12日,集团公司召开了专题会,会议上对招标代理费多收多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内部通报批评,截至9月,已追回多计费用228977.6元;消防训练基地项目未多计招标代理费,项目责任人已附情况说明及合同,维护县域营商环境。二是2024年3月15日,集团总工程师召集集团工程部、鑫昌公司、德欣公司、旅投公司工程管理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工程管理相关知识,举一反三,通过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履职能力,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0)关于“作为县属国有企业,为民服务、社会担当方面还做得不够,落实为民服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根据摸排,截至2023年12月30日,已完成信访36件,全部完成答复并取得信访人满意的答复意见;二是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工程款支付时将民工工资的发放摆在头等位置,明确工程款支付时将相应比例民工工资转入民工专户中,同时加强民工账户的资金监管及审核,要求施工单位将民工工资表提交至公司,经项目管理人员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支付。

(31)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会前严格落实成熟议题审签制度,至少提前一天将议题及会议相关资料发至参会人员研阅,确保酝酿充分。二是会中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三是会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确保会议决议落到实处。

(32)关于“越权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取消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和董事会议,及时研究处置“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决策程序合法,截至9月,今年已召开23次党总支会议。

(33)关于“班子战斗力、凝聚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定期安排集团领导班子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二是3月份,集团主要领导调整后,新任党总支书记及时开展了谈心谈话和政治家访。三是2月21日下午召开务虚会,专题研讨集团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未来新增市场业务。四是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由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34)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发展集团党总支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二是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有力促进集团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35)关于“对下属党支部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党总支委员挂点联系党支部制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强化与各党支部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各党支部动态,按规定列席指导下属党支部开展相关活动。二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各支部换届时限,督促届满支部按时依规换届。三是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深入挖掘一线人员、青年业务骨干吸纳到党员队伍中,加强后备力量储备,不断提升党总支及各子公司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6)关于“党建品牌创建无特色,党建治企抓手少。”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结合“发展先锋”党建品牌提炼出符合集团公司实际的党建工作法,落实到具体业务攻坚中去,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联合开展党团活动,邀请团员青年列席各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增强党团向心力。三是集团公众号开设发展先锋专栏,专题报道集团干职工的先进事迹,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7)关于“党员发展有欠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集团党总支、各子公司用好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区、党员突击队等先锋载体,让党员先锋的责任可知、形象可视、行为可感、成效可考,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常态化在集团公众号及网站积极宣传身边的先锋模范和先进事迹。三是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升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基层一线优秀员工、技术骨干等人员主动申请加入党组织,壮大党组织基层队伍。

(38)关于“队伍整体素质偏低。”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024年2月20日印发《会昌县恒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培训方案》,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鼓励干部积极参与持续性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学习、个人学习、外出学习等形式。目前已开展党建业务、采购工作、融资工作等数次培训。

(39)关于“人才队伍结构不优。”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用好人才,充分考虑人才本身实际情况,了解其特长意愿等,摸清岗位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激励员工主动学习,考取相关证书,出台职称证书津贴奖补机制。

(40)关于“人才引进效果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按照岗位实际,明确岗位招聘需求,如专业职称、相关证书等,多渠道发布集团公司人才招聘公告。二是加强对现有员工的素质培养,对考取岗位相关专业证书的落实补贴政策。

(41)关于“原城投公司党支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未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存在改了又犯问题,上一轮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有反映,如‘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程建设管理不严谨’等方面问题较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推动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确定整改时限并长期坚持,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加大对巡察整改未完成任务的推动力度,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三是集团监事会对各子公司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督促集团及子公司认真抓好省、市、县委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对标对表,逐一销号,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之以恒,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2.基本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共1个)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2月29日,旅投公司、林投公司召开财经纪律培训会,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二是林投公司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如实核算年度利润,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职工绩效;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规定。截至9月,旅投公司已退回45268.86元。

(二)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共8个)

1.已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共8个)

(1)关于“主动融入市场意识不强,缺乏市场核心竞争力。”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集团及各子公司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论述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公司人员特别是中高级管理层人员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对市场化业务的敏感性和响应速度。二是集团各子公司积极参与各行业交流和合作,了解各行业发展趋势和创新成果,通过合资、并购等方式拓展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是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谋划论证瓷土矿项目、参与水利工程施工,进一步拓展市场业务。四是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场化业务考核工作方案。

(2)关于“对外借款及担保存在较大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2024年4月8日,成立集团及子公司债权清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在3月25日第5次党总支会议、4月3日第6次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清收事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积极对接律师及县、市人民法院跟进追讨外借资金。四是组织集团财务人员学习《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行为。五是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了债权清收考核工作方案。

(3)关于“投资风控体系缺乏,对投资项目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已制定《会昌县发展集团风险内控合规管理制度》。二是2023年12月28日成立集团内审部,负责对发展集团(含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进行审计。三是已制定《项目论证审查制度》,压实项目投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加强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有效降低项目投资风险。

(4)关于“过‘紧日子’理念树得不牢,违规商务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2月28日,集团组织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会昌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严控各类费用支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牢“过紧日子”理念。二是严格按照《会昌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对公司招待费用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把接待审核审批关,杜绝不规范行为发生。三是对市场发展部、恒耀物业违规接待行为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公(商)务接待相关规定。

(5)关于“项目招投标、采购、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项目招投标和物资采购流程的监管,邀请多方人员参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是成立集团内审部,制定《会昌县发展集团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招投标、服务物资采购和项目建设管理的内部审计和监管,对招标、服务物资采购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活动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三是完善项目招投标、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落实。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工程相关事项。

(6)关于“巡察组向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国资委提出的建议。”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集团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集团公司治理结构体系和运营机制,着力推动实现制度化管理,加强督导,强化制度执行力,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将遵章守纪和干事创业变成自觉行动,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质增效。

(7)关于“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报告的点评讲话。”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坚持对象上全覆盖,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切实深化勤廉企业建设。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权力的监督约束,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压力逐级传导、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落实体系。二是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按绩效定薪酬的分配制度,薪酬分配向核心岗位、一线技术人员等业绩突出人员倾斜,打破“大锅饭”现象,激发干职工干事创业活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查违纪违规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投资入股、违规选人用人等专项整治,修订完善制度,加强风险管控和监督。四是聚焦勤廉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学习教育,将廉政教育与入职员工教育、党员组织生活等活动有机融入,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一把手”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不断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推进勤廉建设的意识,提升抓好抓实勤廉企业建设的能力水平。

(8)关于“听取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报告时的总结讲话。”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完善公司章程。把党组织参与企业治理,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权责,职工民主管理和劳动人事等内容纳入章程,确保党组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前置落到实处。二是加快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强化“三会一层”机制。明确党组织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确定“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程序,加快议事决策机构规范化建设,杜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三是完善高管绩效考核机制。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加快推进薪酬体制改革,完善以目标定薪酬的考核机制,推进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按绩效贡献定薪酬的分配制度,薪酬分配向核心岗位、一线技术人员书记等业绩突出人员倾斜,打破“大锅饭”现象,激发干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四是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职工队伍教育培训,倡导积极向上的企业价值理念,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五是构建内外联动大监督体系,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根本政治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国企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压实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本任务得到落实。六是建立内控体系。加强人事、财务、工程管理、项目发包、物料采购等领域风险控制,通过制度、机构建设,形成权力制约、便捷高效的工作流程,防止部分岗位权力过大、资源过于集中,不受约束。七是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加大企务公开力度,为职工监督提供应有的便利条件,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八是加强监事会建设。明确监事会职责,配齐配全专职监事,试行公司内审机构与监事会合署办公,提高监事会履职水平,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三)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共6个,全部完成整改)

1.关于“内审监督缺失,未按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审计法》《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审计监督意识,提高监事会履职水平,切实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二是完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制定《会昌县发展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会昌县发展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三是明确监事会职责,成立集团公司内审部,配齐配全专职监事,试行公司内审机构与监事会合署办公,加强集团及子公司财务监督检查,提升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水平。

2.关于“发展集团公司章程内容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集团公司章程,明确由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明确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对现有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的及时按程序调整。二是深入学习《公司法》,熟悉掌握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作职责和权限。组织集团及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自查,严格按《公司法》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制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责清单。

3.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始终做到依法用权、规范用权,严格落实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二是提高“三重一大”开会频率,集团每月定期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外,结合实际情况,对紧急事项,一事一议,及时召开,及时决策。

4.关于“财务管理漏洞较大,对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不够严格,大额资金划转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集团于3月份组织集中学习《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严肃财务纪律;二是完善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查、自查自纠。三是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完善大额资金往来审批程序,定期召开集团党总支会议及领导班子会议,通报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呈报县国资党委、县政府审批。

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集团项目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对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该问题的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同时工程部相关具体人员在工程部会议上进行深刻检讨。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规定,规范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有关事项,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杜绝先进场后签合同等违规行为。三是举一 反三,加强审核把关,完善审批工作机制,在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加强项目资料审批监管,审批程序实行多道审批制,项目负责人审核完成后,由工程部负责人进行复核,后报送分管领导处审签。四是提前谋划,结合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梳理相关上会议题,做到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及时呈报集团公司会议决策。

6.关于“对人事招聘未严格把关。”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会昌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公开招聘管理办法》(会国资党委字〔2023〕48号)文件精神,并严格执行,规范人事招聘体系,后续由国资党委牵头,联合派驻纪检组、人社局、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公司等统筹进行人员招聘。二是按照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三定方案,明确招聘要求,严格按照用人需求招贤纳士。三是对人事招聘操作不规范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无。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抓好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励干部职工砥砺使命谋发展,擎旗奋进勇担当,勤于开拓、善于竞争、敢于胜利、乐于奉献,推动集团公司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7213957;联系地址:会昌县月亮湾新区商会大厦10楼;邮编342600;电子邮箱:hcxctgs@163.com。



中共会昌县恒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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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丨会昌县发展集团

责编(校)丨李诗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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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校)丨钟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