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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医疗能级提升项目(会昌县原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主体劳务分包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会昌县恒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4-08-02 浏览次数:1696次

一、磋商邀请

 

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会昌县医疗能级提升项目(会昌县原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主体劳务分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 项目编号:JXXC-YLNJ-0001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预算金额:187.8万元,最终金额以财政审计结算价下浮率包干

2、控制价:以财政最终审计结算并按规定下浮后,再下浮不少于10%

采购内容:

 

 

 

 

目名称

 

 

 

 

工作内容及要求

 

 

 

会昌县医疗能级提升项目(会昌县原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主体劳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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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会昌县城。

2、工程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建设方案及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期:90天

3、工程内容新建后勤保障楼1栋,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4313.48平方米医技楼新建楼梯间4层,建筑面积157.32平方米,主体劳务专项主要包括泥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等施工工种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主体劳务专项预算清单价约187.8万元

4、施工人员要求:派驻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达到采购人的期目标。

 

() 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人就采购需求、工作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签到顺序决定。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备案或施工劳务资质或持有营业执照的劳务作业企业。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 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供应商可在2024082日至202408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现场获取,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

(七) 文件提交:2024081409: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八) 响应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08149时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账户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 付款方式:结算根据财政审核结算价×(1-固定下浮)×(1-成交下浮率)计算,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不高于核定工程量预算价下浮后60%或预算审核价下浮后70%,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核定工程量预算审核价(下浮后)的80%,项目整体结算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3%在质保期(质保期贰年,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 联系方法:

采购人: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

联系人先生

电话:15970996995

户名: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

账号:360501811350000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