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湘青中路中段(阳光路至富东路)局部路基工程劳务工程劳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邀请
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会昌县湘青中路中段(阳光路至富东路)局部路基工程劳务工程劳务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 项目编号:JXXJ2024-QY-0703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以县财政结算审核价固定下浮率不低于10%的价格。
最高限价:以县财政结算审核价固定下浮率不低于10%的价格。
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程地点:会昌县文武坝镇;
2、工程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建设方案及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施工。
4、工程范围:1、土方挖、运弃置(约2.8万m³);2、换填土方借方及压实(约2.2万m³)3、雨、污管网施工(约600m);4、路面碎石摊铺及路基压实(约6200㎡);5、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等所包含图纸内容全部劳务。
5、施工人员要求:派驻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 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达到采购人的预期目标。
(四) 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人就采购需求、工作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在修正参数的前 提下,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签到顺序决定。
(五)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备案或施工劳务资质或持有营业执照的劳务作业企业及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 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7月3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现场获取,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
(七) 响应文件提交:2024年08月07日9: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八)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九) 付款方式:结算根据财政最终审计结算(分部分项费+单项措施费+税费)×(1-固定下浮)×(1-成交下浮率)计算,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不高于核定工程量预算价的60%或预算审核价的70%,项目整体结算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3%在质保期(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十) 联系方法:
采购人: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5797932631
户名: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
账号:360501811350000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