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公示公告

关于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医疗能级提升项目(会昌县原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钢结构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会昌县恒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4-07-02 浏览次数:1662次

磋商邀请

 

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会昌县医疗能级提升项目(会昌县原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钢结构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 项目编号:JXXC-YLNJ-00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预算金额:

1、预算金额以财政最终审计结算价分部分项费,固定下浮率不低于7%

2、最高限价:以财政最终审计结算价分部分项费,固定下浮率不低于7%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会昌县医疗能级提升项目(会昌县原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钢结构工程

1

会昌县医疗能级提升项目图纸所包含的所有钢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连廊、钢结构玻璃雨棚、钢结构楼面、钢结构电梯建筑等)

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会昌县医疗能级提升项目(会昌县原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钢结构工程

2、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

3施工工期基础预埋件强度达标后60天内完成

4专业分包内容:

会昌县医疗能级提升项目(会昌县原人民医院改造提升项目)图纸所包含的所有钢结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玻璃雨棚包含拆除旧钢结构网架、新建钢管柱、钢梁、防火涂料、金属面油漆、钢化夹胶玻璃屋面、防坠网、金属百叶窗。钢结构楼面为钢筋桁架楼承板,钢结构电梯建筑包含基础工程、实腹钢柱、钢梁、钢支撑、钢拉条、防火涂料、金属面油漆、钢梯、铝单板幕墙、及墙面装饰,钢结构连廊包含基础工程、钢化夹胶玻璃弧形屋面、空腹钢柱、柱(梁)面装饰、钢檩条、钢筋桁架楼承板等),钢结构必须除锈及刷防火涂料,达到设计标准要求

(四) 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人就采购需求、工作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在修正参数的前 提下,最终报价 (二次报价) 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签到顺序决定。

(五) 响应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质与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没有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钢材供应厂家出具的《钢结构工程质量进度承诺书》【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并加盖厂家公章】。

(六) 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获取磋商文件及施工图,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

(七) 响应文件提交:2024年7月12日09: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八) 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 ,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到账,否则响应无效。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转入我公司公账(户名: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账号:36050181135000000071)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在专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不计利息。

(九) 付款方式:以财政最终审计结算分部分项费*(1-成交下浮率)为工程结算价。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的进度款不高于核定工程量预算价的60%或预算审核价的70%,项目整体结算审核后付至97%,剩余3%在质保期(质保期贰年,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十) 联系方法:

采购人: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商会大厦9楼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5970996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