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江西省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的通知
一、变更事项
原谈判公告为: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 并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完成。
现变更为: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 并于合同签订后40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