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区项目建设工程综合施工班组资格预审公告
关于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城区项目建设工程综合施工班组资格预审公告
对江西氟盐化工产业基地标准厂房及周边配套道路建设劳务分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城区项目建设工程综合施工班组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
二.招标人
名 称: 江西鑫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会昌县月亮湾新区商会大厦9楼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15870710725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项目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5.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视其为弄虚作假并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1.为投标申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没有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
7.隐瞒事实或者弄虚作假,且对其有利的;
8.所提供的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
(3)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1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
(4)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5)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本次公告期限为三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6月10日前联系 15870710725(林)。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0797-5623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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